2020年,超生三胎还能享受生育相关福利

文章来源:妊娠呕吐   发布时间:2023-4-6 12:37:45   点击数:
 

对于农村家庭来说,生孩子是重要的,尤其是生几个孩子,男孩还是女孩,以前,农村人会有四五个孩子,当然,现在也不会罢休,尤其是没有生过男孩的,更是如此。

有些家庭生了一个是女孩,生了两个是女孩,但是他们还是不会罢休,他们决定生三胎,而在我国,实施了计划生育,虽然开放了二胎政策,但是三胎还是没有开放的。

所以说,三胎属于超生,而超生是需要罚款的,尽管超生三胎需要罚款,但是超生三胎真不能享受福利待遇了吗?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。

王某是某公司的一位女员工,最近她怀孕了,虽然家中已经有两个女儿,但是还是再孕了,因为丈夫一直想要个儿子,并且也是婆婆和公公的希望。随着王某的肚子一天天的越来越大。

到了产假期,但是公司因为了解到她是超生,便没有给她和正常孕妇一样的假期,公司批假三天。王某拿到假条后来立马慌了,回到家,马上与丈夫进行商量,丈夫说这是不合法的,我们可以要求合理的产假。那么,她真的可以有合理的产假吗?

超生待遇我们一起看看。

1.罚款。超生三胎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,即我们说的超生罚款,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,以上一年度总收入为基数,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;农村居民每超生一个子女,以上一年度纯收入为基数,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。

2.产假。我国《劳动法》第62条规定,女职工生育应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。而我国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中第7条则规定: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。

遇到难产的,应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就增加产假15天。若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,可享受15天产假;怀孕4个月以后终止妊娠的,可享受42天产假。

3.生育津贴。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中第8条规定,若依法缴纳社保的,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,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。

但根据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第24条相关规定,我国生育保险是为了促进计划生育而设立的,也就是说,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依法享受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。

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,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
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,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,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,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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