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整顿微普法以法之名守护最爱的妈

文章来源:妊娠呕吐   发布时间:2023-4-5 17:45:46   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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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生活中,女性在成为妈妈的道路上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;因为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等特殊的时期,在职场上也时常受到不公平对待。那么,有哪些法律知识可以保护我们的妈妈呢?

1.孩子出生后可以随妈妈姓吗?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。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,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,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,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。因此,孩子既可以随爸爸姓,也可以随妈妈姓。

2.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?

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,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;但是,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。

3.怀孕期间对准妈妈的工作时间有特殊保护吗?
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六条规定,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,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,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。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,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。

4.产假期间公司要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,这合法吗?

不合法。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,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、怀孕、产假、哺乳等情形,降低女职工的工资,辞退女职工,单方解除劳动(聘用)合同或者服务协议。但是,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(聘用)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。同时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第(四)项的规定,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,用人单位不得依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、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。

5.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,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能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吗?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五条、第四十二条第(四)项规定,劳动合同期满,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,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。

HappyMothersDay

注:图文源自网络

原标题:《以法之名守护最爱的妈妈!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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